粤评协〔2025〕26号
各资产评估机构:
根据《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开展荣誉会员评审工作的通知》(中评协办〔2025〕29号,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为树立新时代资产评估行业楷模,激励从业人员崇尚诚信、勤奋敬业,中国资产评估协会(以下简称中评协)将开展2025年度荣誉会员评审工作。为做好我省2025年度荣誉会员举荐评审工作,广东省资产评估协会(以下简称省评协)现将《通知》转发给你们,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举荐条件
符合《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荣誉会员管理办法》(中评协〔2023〕25号,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第三条规定,且无第四条规定情形的人员可以成为荣誉会员。
2024年已获评为“光荣评估30年”荣誉会员长期有效,无需再次申报。
二、举荐程序
(一)各机构举荐荣誉会员候选人,请于2025年5月20日前向省评协提交以下材料:
1.《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荣誉会员举荐表》(附件2);
2.《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荣誉会员申报表》(附件3);
3. 荣誉会员候选人符合《办法》第三条规定情形的相关证明材料。
以上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材料提交方式:
(1)电子版材料及盖章扫描件一并邮件报送省评协(邮件标题请注明为“XX评估机构简称+举荐荣誉会员”);
(2)同时将签章的纸质《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荣誉会员举荐表》(一式四份)、《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荣誉会员申报表》(一式一份)和符合《办法》第三条规定情形的相关证明材料邮寄至省评协。
(二)省评协对举荐材料收集整理汇总,并进行初审。
(三)省评协将初审合格者名单材料上报中评协,中评协按程序完成荣誉会员评审工作。
三、省评协联系方式
联系电话:020-83176518,020-83176528。
电子邮箱:czt_pgxhhyb@gd.gov.cn。
邮寄地址:广州市越秀区仓边路26号13楼省评协(会员部)。
广东省资产评估协会
2025年4月3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