粤评协〔2025〕16号
各资产评估机构:
根据《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开展2024年度珠宝首饰艺术品评估业务特色机构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》(中评协办〔2025〕18号),为推动资产评估机构做优做强、做精做专,中国资产评估协会(以下简称中评协)将开展2024年度珠宝首饰艺术品评估业务特色机构的信息披露工作。广东省资产评估协会(以下简称省评协)为做好我省2024年度珠宝首饰艺术品评估业务特色机构信息披露的申报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条件
申报的资产评估机构应符合下列条件:
(一)设立备案满3年,即《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》(财政部令第86号)发布前取得资产评估资格,或于2021年12月31日前在省级财政部门完成备案。
(二)合伙制资产评估机构具有2名以上资产评估师,公司制资产评估机构具有8名以上资产评估师。
(三)具有2名以上资产评估师(珠宝)。
(四)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,出具珠宝首饰艺术品评估业务相关资产评估报告不少于2份。
(五)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,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?;蜃月沙徒?。
二、填报内容
资产评估机构对照上述条件自愿申报,并填写《珠宝首饰艺术品评估业务特色机构申报表》,列明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珠宝首饰艺术品评估业务情况(以评估报告日为准)。涉及国家秘密,或涉及商业秘密至申报当日尚在保密期的业务请勿填报。
珠宝首饰艺术品评估业务是指评估对象为珠宝玉石和贵金属的原料、半成品及其制成品的资产评估业务。评估对象为单项资产或资产组。
三、申报方式
申报珠宝首饰艺术品评估业务特色机构的资产评估机构,请于2025年3月31日前填报《珠宝首饰艺术品评估业务特色机构申报表》《珠宝首饰艺术品评估业务特色机构汇总表》(详见附件),将Excel表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一并邮件报送省评协(邮件标题请注明为“XX评估机构简称+珠宝首饰艺术品评估业务特色机构申报”)。
四、信息公开
省评协收集汇总并进行初核后,将符合条件的特色机构申报信息报送中评协。中评协复核相关信息后,将在中评协网站(www.cas.org.cn)披露珠宝首饰艺术品评估业务特色机构名录。
五、省评协联系人及联系方式
联系人及电话:肖若谷,020-83176518
刘文娴,020-83176528
电子邮箱:czt_pgxhhyb@gd.gov.cn。
广东省资产评估协会
2025年3月21日